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部委联合颁布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03〕10号)。
颁布若干意见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文〔2000〕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的要求。
文件就加快我国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国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努力造就一批进入国际前沿、掌握关键技术、擅长顶层设计的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具备不同专业背景、有市场观念的开发管理、工程管理和软件经营等复合型软件人才;形成一支有相当规模和质量、从事软件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国软件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基本适应国家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我国软件产业的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是:
构建功能配套的软件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计算机教育是软件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同时加紧建设和发展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为依托建立国家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基地、软件人才培训中心,同时大力推进软件企业的继续教育。
实施全球化软件人才战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事软件行业研发和开发;鼓励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软件企业与境外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在国内设立软件开发中心,联合培养高级软件人才;管理有条件的境内企业在国外设立软件研发机构,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开发工作;加强软件人才保护。
加快建立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软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软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编制软件专业技术岗位目录;管理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对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大力推进国际间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互认;逐步规范境外各类软件人才职业性考试在我国的代理活动。
推进软件人才培养的产学研结合。
鼓励全社会支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三、为加强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的途径是:
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软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吸引人才政策等。
四、加强对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列入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过程,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重视软件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的配套建设;要重视软件教育培训专家组织的建设,以加强对软件培养和队伍建设的研究和指导。